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是指在中国境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企业或机构必须取得的一种行政许可。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企业或机构在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药品信息的服务前,都需要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该许可证。
这个许可证的目的是确保互联网上的药品信息真实、准确、合法,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止假药、劣药信息的流传,维护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申请此许可证通常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网站域名证书、药品信息服务内容说明、服务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等,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标准。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不等同于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前者仅允许持证者提供药品信息服务,而不能进行在线药品交易;后者则允许持证者通过互联网进行药品的买卖活动。
办理的材料
1、网站负责人、网站数据审核的人员资质
2、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4、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5、申请表
6、保证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相关证明
7、授权委托书
8、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审批告知承诺书
9、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10、营业证照
11、归档材料目录
1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浏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