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踏信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与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普货,冷藏冷冻的物流公司,是一家从事跨省市公路货物运输和仓储的服务性企业。公司实力雄厚,拥有多年的营运经验。公司在仓储部现拥有5000平方米仓库,冷藏冷冻仓库1000平方,仓储能力达5000余吨。设有多个和储运网点,自备货运车辆30余辆(5T-30T),网络合同车100辆,另有多辆危险品车辆,备有市区通行证可随时为您提供市内短驳,零担快运业务,设有标准市内仓库备有各类铲车等装卸设备。公司在全国部分城市与近百家物流公司建立了长期可靠的联运关系。实现了物流配送的一站式服务,在解决货物快速分流的也为客户提供门到门配送服务。为了促进市场竞争能力、强化公司管理和提升企业形象,不断的学习前沿物流模式优化企业管理资源。多年来,公司很多员工都经过现代化物流理论与运营的培训,并且长期从事车辆调度和运输管理业务,熟悉物流市场运作规律,积累了丰富的物流操作经验。以诚信、热情、优质的工作为各大企业服务,与多家国内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业绩蒸蒸日上!
冷链物流是利用温控、保鲜等技术工艺和冷库、冷藏车、冷藏箱等设施设备,确保冷链产品在初加工、储存、运输、流通加工、销售、配送等全过程始终处于规定温度环境下的物流。近年来,我国肉类、水果、蔬菜、水产品、乳品、速冻食品以及疫苗、生物制剂、药品等冷链产品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消费品和市场主体对高质量物流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物流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对冷链物流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我国多个部门从不同的层面、不同的角度,围绕冷链物流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规划、方案和具体扶持政策,成为推动我国冷链物流全面加速发展的重要引领力量。在这些国家政策的驱动下,重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也高度冷链物流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等有关部门,也先后出台了相关的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和管理措施,为重庆冷链物流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综合保障。
一、冷链物流政策概述
(一)冷链政策初步统计
近年来,我国出台冷链物流政策的部门主要涉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和农业农村部,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侧重于冷链物流枢纽、通道和基地建设,商务部侧重于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农业农村委侧重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财政部侧重于提供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近年来我国出台的冷链物流政策具体清单初步统计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国办发〔2021〕46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经贸﹝2021﹞180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2〕872号);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202号);
●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的通知》(财办建〔2019〕69号);
●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21﹞37号);
●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2〕36号);
●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1号);
●农村农业部印发的《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20〕2号);
●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2〕5号)。
(二)冷链政策含金量大
无论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导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商务部主导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主导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对于纳入政策扶持范围的省市地区及其具体项目,均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其中,2019年的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政策,对确定支持的省(区、市),每个省(区、市)支持2亿元。2020年农业农村部推动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对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每个项目中央投资高可达3000万元,对区域性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产地市场,每个中央投资控制在2000万元以内,对每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给予重点补奖,原则上年安排补助资金2000万元,鼓励各地统筹利用相关资金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重庆是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承载城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以及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城市。自2016年至今,重庆市持续获得中央财政冷链相关专项资金支持,重庆被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冷链物流发展的10个省市之一,争取到资金约2亿元。2017年,重庆被纳入供应链体系试点城市之一,试点内容包含冷链体系,争取到资金约1.2亿元;2019年,争取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建设试点城市中央财政资金约2亿元。2020年,重庆被纳入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城市之一,下属荣昌区、涪陵区、巫山县、万州区、奉节县、潼南区、永川区、綦江区、铜梁区等区县被列入区域性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区县,获中央财政支持近2亿元;2021年,重庆大足、江津、开州、万州等四个区县纳入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范围,大约获得资金8000万元。在近5年时间内,重庆市已有8亿多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到重庆冷链领域。
二、重庆市冷链物流政策概述
与冷链物流政策相对应,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也相应地出台了一系列发展规划、建设方案、指导意见、管理办法、申报通知等政策。主要包括以下重要文件——
●《重庆市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府办发〔2022〕80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75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冷链物流发展政策操作办法(暂行)的通知》(渝口岸物流发〔2021〕7号)(已废止失效);
●《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首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函》(渝发改经贸函〔2021〕690号);
《2020年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渝农发〔2020〕87号);
●《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1〕49号);
●《重庆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渝农发〔2022〕81号);
●《关于做好2019年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申报的通知》(渝商务〔2019〕300号);
●《重庆市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19〕11号);
●《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指南>的通知》(渝商务发〔2021〕237号);
●《关于申报2022年重庆市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渝商务〔2021〕416号);
●《关于印发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市监发〔2021〕25号);
●《关于印发冷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市监发〔2021〕26号);
●《关于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20〕7号)。
其中,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出台的政策中,大部分依托中央财政资金,对相应的冷链项目或冷链物流运营提供资金扶持或奖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的管理办法,建立了全市食品类冷藏冷冻库房的行政备案制度,即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区县市场监管局备案。